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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FFECFFEC(SH:600203)2023-12-12 09:0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七条 公司负责战略规划及投资项目管理的资产营运部是战 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战略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 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