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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能慧充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212JQSY(600212)2023-10-30 09:51

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 和资料,同时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 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监 票计票工作。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14 时 30 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 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