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资产置换系公司为增强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而实施,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层面股份变动。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