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贵 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以及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