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