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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 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 性,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 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制定本办法。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