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铜峰电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RSM 容 诚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30Z271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 acc.mof.gov.cn) 报告编码:京23GR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30Z2717 号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铜峰电子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证报告作为铜峰电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