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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TFETFE(SH:600237)2023-09-01 08:2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议内容 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84.2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