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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峰电子:铜峰电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TFETFE(SH:600237)2023-12-11 09:1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 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