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铜峰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