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云南城投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要为独立董事行 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 况。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独立董事若有考察项目的需 求,公司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