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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万恒:附件04内部控制社会责任
600241SDWH(600241)2023-12-05 08:18

内部控制制度第 4 号——社会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以及《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 程中应当履行的社会职责和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 质量(含服务,下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 员工权益保护等。 第三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下列 风险: (一)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公 司发生安全事故。 (二)产品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导致公司 巨额赔偿、形象受损,甚至破产。 (三)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资源耗费大,造成环境污染 或资源枯竭,可能导致公司巨额赔偿、缺乏发展后劲,甚至 停业。 1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