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子公司。各子 公司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党组织、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 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 督全过程,覆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