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万恒:内部控制制度第17号内部信息传递
内部控制制度第 17 号—内部信息传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 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充分利用,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7 号-内部信息传递》以及《辽宁时 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 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传递,是指公司内部各管 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 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信息传递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内部报告系统缺失、功能不健全、内容不完整, 可能影响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二)内部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及时,可能导致决策失 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三)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可能削弱公司核 心竞争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报告管理,全面梳理内部信 息传递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 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及密级分类、传递方式、 传递范围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促进内部报告的有 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 — 1 — 第二章 内部报告的形成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发展战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