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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万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600241SDWH(600241)2023-12-29 07:44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计发薪酬、领取津贴的董事,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合议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委员会 委员选举产生。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