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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京万通 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万通发展")委托, 担任上市公司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或"索尔思光电")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 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独 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 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