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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其持有银通棉业 8.74% 的股权,同比例为公司向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不超过 1.05 亿元 的反担保,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担保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冠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根据公司 提供的会议资料,并在了解了相关情况之后,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此次担保行为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