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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李大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签字: 胡本源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新疆冠农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王传兵 万江春 李小红 2023 年 8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