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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AXNMCAXNMC(SH:600255)2023-11-03 07:5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 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