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充认定部 分关联方以及对部分历史关联交易补充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涉 及 2020-2022 年度发生的采购和销售交易合计金额分别为 1,708.41 万元、2,813.70 万元、2,901.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之比分别为 1.47%、2.42%、3.06%。上述金额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 至 2023 年 7 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2.定期报告部分数据和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 年 7 月 22 日, 公司披露《关于以前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公司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