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施 谦: _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 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