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