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独立董事意见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 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贾木云、梁卫东、李全栋、权维、蒋婉、 陈青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