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 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制订本规则。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