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 制度规定执行。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 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担保形式。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之和。本 制度所称"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授权, 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公司的分支机构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经公司同意的对外担保事 项,子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