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1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二条 监事会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公司运行状况实施监督,依法维护 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1人。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