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肖建波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需求,未发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发现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的情 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肖建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