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体现 "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公平原则,有效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董事、监事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 关事务的董事,包括专职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以及兼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不在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