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天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买卖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个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 券账户的,其持股需合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