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家居: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美克国际家居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六十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