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88 号 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当事人: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A 股证券代码:600338; 黄建荣,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1-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2 条、第 16.3 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 任董事长黄建荣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对西藏珠峰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10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塔城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