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到独 立董事李秉心先生、刘放来先生和胡越川先生提交的《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我们就以下事项进行质询和督促: (一)独立董事已经向公司提出关切的信息披露问题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发布为全资子公司(塔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塔中矿业")提供担保的公告,有关公司出具担保函,为塔中矿业与山金智慧 (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提供本金最高限额 5 亿元人民币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披露后,我们即于次日调查了解情况后,在 5 月 13 日以邮件形式向公 司管理层提出关切的信息披露问题,但未收到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