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工程:中油工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上述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 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根据需要研究讨论上市公司 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1 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 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以专人、 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 尽快召开会议的,可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2 3 应当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 过的决议应以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