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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GZRSGZRS(SH:600367)2023-10-10 09:4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 年10 月10 日14:30 在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运管中心 A 栋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吴静律师、张党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和材料。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 头证言均符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