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 京 市 京 师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青 岛 红 星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 购 贵州红 星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2 2 年 度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之 免 于 发 出 要 约 事 宜 的 2023 年 11 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贵州红星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免于发出 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发行人")与北 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书》,本 所接受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 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