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 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虽期后 已收回款项,但表明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 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海越能源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海 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3-020)。 为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密切关 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 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本月,公司生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