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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HY EnergyHY Energy(SH:600387)2023-10-10 11:42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1332 分 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王彬、曾佳、程志伟: 经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海越能源将资金通过供应商划转至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汇能鑫)及 其关联方,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期间占用海越能源资金。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6897800000 名 称 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二、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1年、2022年,海越能源将资金占用行为虚构成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导致2021、 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