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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可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总裁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任程序,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将会议内容 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代为履职。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既可采取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取非现场会议的传真、 通讯方式,表决以举手、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