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 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 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五章 附则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在委员范围内由独立董 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应代为履 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 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