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 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