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草案规定的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 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让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 《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