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海峰先生、孙旭 东先生、吴昊旻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 事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