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致: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IT&N ī同 JINCHENG TONGDA & NEAL LAW FIRM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 010-5706 8585 传真: 010-6518 5057 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金金法意[2023]字0810第0619号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之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等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