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药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长实律见字【2024】45号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11 号宾泰公寓 C-1801 电话:022-28363638 传真:022-28363638 长实律师事务所 ChangshiLaw Firm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长实律见字【2024】45号 致: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药药业")委托,就公司 的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