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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TJPCTJPC(SH:600488)2024-08-28 09:4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