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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41 号 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鹏欣资源,A 股证券代码:600490; 王晋定,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 秘书; 储越江,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常务副总经理。 -1- ──────────────────────── (一)责任认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资产被侵占,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 失,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影响投资者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第八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7.7.6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代 -2- 董事会秘书王晋定,时任常务副总经理储越江,均未勤勉尽责, 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 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