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 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