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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