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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 于 国浩律师(南昌) 事务所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浩律師(南昌)事務所 RANDALL LAW FIRM (NANCHANG)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 22 楼 邮编:330038 22th Floor,Bank of Beijing,No. 1115 Phoenix Middle Avenue,Honggutan Area,Nanchang,Jiangxi,330038,China 电话/Tel: +86 791 86598129 传真/Fax: +86 791 8659805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聘请,指派谭冬梅律师、张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