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 荐机构就天富能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 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 号)的核 准,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27,617,590 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18.10 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 ...